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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山陰縣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聯合處理機制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山陰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縣直各有關單位:
《山陰縣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聯合處理機制》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山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0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陰縣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聯合處理機制
為及時化解優化調整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流程后出現的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風險,依法保障征繳雙方的合法權益,有效提升全縣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處理效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建立山陰縣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聯合處理機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始終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依托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推動形成“政府主導、左右貫通、上下聯通、協同高效”的征繳爭議處理工作機制,構建多方參與、多點聯動、多元化解的工作格局,實現2024年10月底前全縣建立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處理機制并實體化運作。
二、處理原則
(一)政府主導、部門協作
強化政府主導,建立健全聯合處理機制,統籌推進社會保險費爭議處理工作。縣直各有關單位各司其職、加強協作,著力解決社會保險費征繳過程中產生的爭議事項,有效化解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風險,形成社會保險費征繳共治合力。
(二)依法行政、公平公正
堅持依法行政,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處理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繳費人合法權益。鼓勵支持繳費人依法參保繳費、誠信繳費,打造公平公正營商環境,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三)屬地管理、便民高效
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聚焦區域治理,壓實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事項處理屬地責任。立足便民高效,做到合作、共治、多元協商,依法履責,最大程度方便繳費人解決爭議事項。
三、主要內容
(一)組織機構
成立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聯合處理工作專班(以下簡稱“工作專班”),由縣政府統一領導,縣政府分管稅務的副縣長任組長,行政審批局、財政局、人社局、醫保局、稅務局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組長,行政審批局、財政局、人社局、醫保局、稅務局、公安局、司法局、法院、信訪局、網信辦分管負責同志任成員。
工作專班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稅務局,承接日常工作。工作專班統籌協調解決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焦點、堵點、難點問題。
縣行政審批局、人社局、醫保局、稅務局依托政務服務中心成立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處理調解工作室,調解工作室實體化運行;財政局、司法局、法院、公安局、信訪局、網信辦作為成員單位,應主動對接,加強協作,共同做好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處理工作。
(二)部門職責
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聯合處理工作中成員單位職責:
1.工作專班辦公室職責
(1)對報送的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事項,按照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運行機制,按部門職責,及時轉交承辦單位辦理;
(2)根據稅費爭議事項,組織召開專班會議,通報相關案件處理進度,商討投訴爭議案件處理方案,提供專業處理意見;
(3)對全縣范圍的社會保險征繳投訴爭議化解工作提供指導、督導和支持;
(4)承辦工作專班交辦的其他工作。
2.財政局職責
(1)協助辦理涉及財政預算的社會保險費爭議處理事項;
(2)負責對涉及全額財政撥款單位投訴爭議案件中財政應承擔費用給予支持,但因部門自身原因造成的額外費用財政不予負擔;
(3)承辦工作專班交辦的其他工作。
3.行政審批局職責
(1)在政務服務中心提供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處理調解工作室實體化運行場所;
(2)承辦工作專班交辦的其他工作。
4.人社局職責
(1)負責社會保險費政策的宣傳和解答;
(2)負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三險”社會保險登記,以及特殊情形業務辦理、參保登記信息傳遞、核定信息傳遞、權益記錄、待遇享受、退費復核、退庫等工作;
(3)負責工傷保險費基準費率調整和費率浮動;
(4)處理相關險種欠費征繳工作;
(5)限時處理反饋屬于本部門職能范圍內的爭議事項;
(6)承辦工作專班交辦的其他工作。
5.醫保局職責
(1)負責醫療保險費政策的宣傳和解答;
(2)負責醫療保險登記,以及特殊情形業務辦理、參保登記信息傳遞、核定信息傳遞、權益記錄、待遇享受、退費復核、退庫等工作;
(3)處理相關險種欠費征繳工作;
(4)限時處理反饋屬于本部門職能范圍內的爭議事項;
(5)承辦工作專班交辦的其他工作。
6.稅務局職責
(1)負責社會保險費申報受理、費款征收、會統核算、繳費檢查、欠費追繳、違法處罰、退費受理初核等工作,并將征繳情況及時傳遞給相關部門;
(2)限時處理反饋屬于本部門職能范圍內的爭議事項;
(3)承辦工作專班交辦的其他工作。
7.公安局職責
(1)負責做好涉訪涉穩群體的教育、疏導和穩控工作;
(2)承辦工作專班交辦的其他工作。
8.司法局職責
(1)對有上訴需求的繳費人提供業務指導;
(2)協助處理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事項;
(3)承辦工作專班交辦的其他工作。
9.法院職責
(1)協助處理行政訴訟事項,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
(2)參與約談、調解及化解矛盾;
(3)負責破產清算和破產重組企業的社會保險費欠費清償監督,和追繳社會保險費的強制執行,案件執行過程中依法開展司法救助;
(4)承辦工作專班交辦的其他工作。
10.信訪局職責
(1)做好群眾通過信訪渠道反映的人社、醫保、稅務各部門職能范圍內的社會保險費征繳信訪事項的接待登記工作;
(2)將通過信訪渠道反映的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事項問題線索移交給相關職能部門處理;
(3)承辦工作專班交辦的其他工作。
11.網信辦職責
(1)負責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網上輿情監測,協助職能部門做好輿情應對;
(2)承辦工作專班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爭議事項
1.用人單位或個人未按法律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登記產生的爭議事項;
2.用人單位或個人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產生的爭議事項;
3.用人單位或個人對社會保險費退(抵)費模式、流程、金額有爭議的事項;
4.用人單位或個人對社會保險費權益享受、待遇支付等有爭議的事項;
5.社會保險費征繳過程中發生的其他爭議事項。
(四)建立會商機制
建立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會商機制。會商機制堅持實事求是、各負其責、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原則,分一般事項會商和重大事項會商。(一般事項是指事實清楚、職責分明的相關事項。重大事項指重大、復雜、疑難的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事項)一般事項會商根據工作需要和問題情況,由工作專班成員依職權不定期會商溝通;重大事項會商,經工作專班組長同意后,對重大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事項召開專題會議會商研究。
(五)建成征繳爭議處理調解工作室
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處理調解工作室日常工作委托縣稅務局統一領導,行政審批局在條件允許下負責授權全縣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工作平臺在工作室線下使用及日常管理維護。縣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負責人任主任,行政審批局、人社局、醫保局、政務服務中心負責人為副主任,財政局、縣公安局、司法局、法院、信訪局、網信辦對口業務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各單位根據工作需要,主動對接,加強協作,共同做好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處理工作。調解工作室由縣政府協調政務服務中心提供辦公場所,人社局、醫保局、稅務局派遣政務服務中心負責人輪流值班,做好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登記,方便后續分類流轉工作。
四、工作流程
按照屬地管轄原則,對管轄范圍內的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事項,受理部門應當嚴格按照一站受理、審核轉辦、調查處理、結果反饋、跟蹤回訪、綜合分析的工作閉環進行處理,最大限度把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
(一)一站受理
搭建群眾反映社會保險費征繳問題線上線下渠道,主要依托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和線下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處理調解工作室,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處理調解工作室工作人員面對繳費人反映的問題第一時間根據征繳爭議處理操作指引進行調解并引導到相關責任單位進行受理。繳費人對調解得不到問題解決的,引導繳費人通過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或者朔州政務12345微信小程序進行資料填寫進行訴求。另外工作人員也要及時做好登記工作,尤其對群體性和重大事項的問題要準確完整登記基本情況、來訪時間、聯系方式、事項所在轄區、反映主要事項等內容。
(二)審核轉辦
受理部門登記后,將繳費人反映的爭議事項、爭議訴求進行梳理整理,按照一般事項和重大事項流程分別流轉。一般事項通過12345工作平臺或填報《山陰縣社會保險費一般事項征繳爭議處理報送單》直接推送人社、醫保、稅務等相關部門按職能單獨或會商處理;重大事項通過12345工作平臺或錄入填報《山陰縣社會保險費重大事項征繳爭議處理報送單》,統一由稅務部門報請工作專班。
(三)?調查處理
一般事項推送至相關職能部門,由該部門限時處理反饋。重大事項經工作專班組長同意后,會同行政審批局、財政局、人社局、醫保局、稅務局、公安局、司法局、法院、信訪局、網信辦等部門進行專項處理,組織召開聯席會議,通過工作專班會商解決。
(四)結果反饋
對爭議事項的處理結果,受理部門要在規定的時限內向訴求人進行反饋。訴求人對處理結果無異議的,受理部門做好案卷歸檔;訴求人對處理結果有異議的,按規定程序申請調解、行政復議、仲裁、行政訴訟。
(五)跟蹤回訪
各單位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對征繳爭議事項的處理情況進行跟蹤回訪。
(六)綜合分析
因社會保險費征繳問題發生群體性事件或重大輿情,各部門要第一時間匯報工作專班。工作專班應組織各單位及時召開聯合會議,積極應對相關問題。
工作專班對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工作平臺登記的關于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問題進行日常監督,對部門間反復推諉的同一問題事件和無故未按時辦結的事項進行專項督導。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處理工作,結合工作實際研究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事項,工作專班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的會商機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妥善處理爭議糾紛。經工作專班決定,可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增加成員單位,另外各成員單位至少由相關業務分管領導和一名業務聯絡員來保障相關工作開展。
(二)強化部門聯動
各部門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應相互配合,采取磋商、座談等多種形式推進工作;各部門應在法律的框架內充分考慮工作實際及合理訴求,以解決問題為導向,通過多種方式共同推動爭議事項妥善處理。
(三)落實保密責任
建立健全信息保密制度,對外發布或向其他有關部門提供信息,要嚴格按照規定和程序報批。對繳費人的個人信息和事實情況,要嚴格保密。
(四)嚴格責任追究
建立健全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處理責任追究和績效考評機制。對責任履行不到位,出現工作失誤、引發輿情、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追責。
附件1:山陰縣社會保險費一般事項征繳爭議處理報送單
附件2:山陰縣社會保險費重大事項征繳爭議處理報送單
附件3:關于成立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處理調解工作室的通知
附件4:山陰縣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處理操作指引
附件5:山陰縣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會商機制
文件下載:山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山陰縣社會保險費征繳爭議聯合處理機制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