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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山陰縣鄉鎮行政執法事項目錄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及縣委關于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的決策部署,提高我縣鄉鎮執法事項承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破解基層治理“小馬拉大車”突出問題,提升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根據市司法局、市委社會工作部、市委編辦《關于開展全市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全面評估工作的通知》(朔司發〔2024〕29號)中關于對賦權鄉鎮行政執法事項進行動態調整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經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對我縣鄉鎮承接的行政執法事項進行調整。調整后,岱岳鎮人民政府承接的行政執法事項為35項,玉井鎮人民政府、馬營鄉人民政府承接的行政執法事項為34項,其他鄉鎮人民政府承接的行政執法事項為31項,各鄉鎮人民政府不再承接的行政執法事項由原下放事項的行政執法部門負責實施。
現將各鄉鎮人民政府調整后承接的行政執法事項目錄印發給你們,之前的《山陰縣人民政府關于向鄉鎮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執法職權的決定》(山政發〔2022〕28號)自行失效。請你們按照相關要求,嚴格對照目錄明確的執法權限開展行政執法工作。
附:山陰縣鄉鎮人民政府承接行政執法事項目錄
山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2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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