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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陰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陰縣2023年度年中調整涉農資金整合實施方案》的通知
山政發〔2023〕16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山陰縣2023年度年中調整涉農資金整合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山陰縣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陰縣2023年度年中調整涉農資金整合實施方案
根據《關于繼續支持脫貧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工作的通知》(晉財農〔2021〕56號)和《山西省政府關于統籌整合使用財政資金實施精準扶貧的意見》(晉政辦發〔2016〕101號)文件精神,為優化財政資金供給機制,進一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全面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相關精神為指導,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為目標,以建立項目資金整合平臺為抓手,以重點項目為載體,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創新體制機制、加大統籌整合力度,加強資金捆綁使用,發揮資金使用效益,切實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二、總體目標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推進我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部署,統籌整合使用財政資金,形成“多個渠道引水、一個龍頭放水”的投入新格局,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主導作用和集聚效應,提高資金使用精準度和效益。
三、基本原則
總體穩定。圍繞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繼續通過原有資金渠道鞏固“三保障”。堅持銜接資金管理辦法不變、主管部門不變、分配方式總體穩定、支持重點進一步聚焦,穩步提高用于產業發展的比重,促進帶動就業,力爭過渡期內脫貧人口收入增速高于當地農民收入平均增速。
突出重點。突出重點群體,優先支持監測對象、脫貧戶增收。突出重點內容,推動幫扶產業提檔升級、提質增效。聚焦短板弱項,繼續支持彌補農村供水等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短板和急需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設施項目。
聚焦關鍵。加強工作的系統謀劃,緊緊圍繞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培育縣域富民產業,支持全產業鏈的關鍵環節,解決產業提檔升級的關鍵制約。創新資金分配使用方式,強化生產經營主體的引領帶動作用,提升到人到戶項目的幫扶實效。
壓實責任。發揮地方各級黨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在督促強化資金使用管理方面的領導作用。壓實縣級主體責任,落實行業主管部門資金項目指導監督管理責任,凝聚資金使用管理合力。聚焦項目儲備、項目實施、績效管理等重點環節,提升項目資金使用管理水平。
四、統籌范圍和資金類型
納入整合試點范圍的資金(以下統稱整合資金)包括各級財政安排用于農業生產發展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資金(涉及的中央資金部分不進行整合)。具體包括:1、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原財政專項扶貧資金);2、水利發展資金(不含“七河”、“五湖”、基建、水庫移民后續扶持部分);3、大中型水庫庫區基金支出;4、農業生產發展資金;5、林業改革發展資金(不含普惠、民生和救災部分);6、農田建設補助資金;7、農村綜合改革專項資金(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部分);8、成品油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支持農村公路建設部分);9、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
五、項目規劃
按照“項目跟著規劃走、資金跟著項目走、責任跟著資金走”的原則,從縣項目庫中擇優選取項目。根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需要,可將整合資金用于農業生產、畜牧生產、水利發展、林業改革發展、農田建設、農村綜合改革、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農村環境整治、農村道路建設、農村危房改造、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鄉村旅游等農業生產發展和農村基礎設施項目,在整合資金范圍內打通,統籌安排使用。?
全縣共整合各級各類涉農資金997.3175萬元,其中省級資金534萬元,縣級資金463.3175萬元,用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工作。
具體項目如下:
1、整合資金243.3175萬元,用于扶貧小額貸款貼息項目建設,對脫貧戶小額扶貧貸款,有帶動脫貧戶脫貧能力的合作社、大戶、新型經營主體進行貸款貼息,項目于2023年年底前完工。
2、整合資金180萬元,對脫貧戶種植雜糧、薯類、中草藥進行補貼和對滲水地膜旱地谷子作業補貼項目,項目于2023年10月底前完工。
3、整合資金414萬元,用于各鄉鎮發展重點扶貧項目,其中光伏項目232萬元,其他產業項目182萬元,項目按序時進度完工。
4、整合資金160萬元,用于村級集體經濟發展,項目按序時進度完工。
六、主要措施
(一)完善整合工作機制
堅持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同時執行由項目主管部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參加的統籌整合財政資金聯席會議制度,通過民主議事方式制定完善整合項目流程、驗收及監管等制度辦法。
(二)加大統籌整合力度
1、清理歸并專項資金項目。對現有專項資金與其他扶持政策交叉重疊、資金使用分散,難以形成合力的項目進行清理歸并,除國家和省重點項目外,要將整合資金優先用于產業項目,將三大省級戰略、五大平臺、十大產業集群和支持一產高質量高速度發展項目擺在優先位置,發展壯大脫貧地區優勢特色產業(含必要的產業配套基礎設施),促進產業提質增效,帶動脫貧人口就業增收。?
2、推進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統籌使用。清理整合目標接近、資金投入方向類同、資金管理方式相近的專項轉移支付,推進部門內部資金的統籌整合使用。對上級下達的專項轉移支付,除國家和省重點項目資金,以及補貼、救濟、應急類資金外,縣政府在不改變資金大類用途的基礎上,按照“大類間統籌、大類內打通”的原則,發揮前沿優勢,結合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需要,加大整合力度,將支持方向相同、扶持領域相關的專項資金整合使用,同時做好相關已完成前期工作項目的銜接工作。
(三)創新財政資金使用機制
積極探索財政資金使用機制創新,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貸款貼息等有效方式,撬動更多金融資本、社會幫扶資金參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工作。
(四)實行負面清單制度
統籌整合資金使用實行負面清單制度,不得將整合資金用于以下支出:
1、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支出;2、交通工具及通訊設備;3、各種獎金、津貼和福利補助;4、彌補企業虧損;5、修建樓堂館所;6、彌補預算支出缺口,償還債務、墊資或回購;7、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8、城市基礎設施建設;9、村級辦公場所、村級文化室、文化廣場(鄉村舞臺)、學校等公共服務設施; 10、醫療保障;11、各類保險;12、“雨露計劃”中“兩后生”補助之外的其他教育支出;13、注資企業;14、設立基金;15、其他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銜接推進鄉村振興無關的支出。
要以扶貧規劃為引領,結合發展需要、群眾訴求,因地制宜,統籌安排資金。要尊重群眾意愿,區分輕重緩急,優先安排群眾參與積極性高、意愿強烈的項目,有效發揮資金效益。
七、組織保障
(一)完善協調機制。在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完善由各有關部門參加的統籌整合財政資金聯席會議機制。按照集體議事、會議決定的原則,研究制定支持扶貧脫貧的政策措施,通報各項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查擺問題,分析原因,研究對策,協調解決政策實施過程中的矛盾和問題,督促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切實提高資金保障質量和使用效益。
(二)完善制度體系。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要確定年度統籌整合的資金和項目,明確部門分工、操作程序、資金用途、監管措施。對統籌整合使用的資金,結合全縣年度規劃和各部門專項規劃,提出包括主要目標和具體任務在內的資金統籌整合使用方案,并將其作為加強指導、監督問責的重要依據。
(三)嚴格資金監管。按照《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晉財農〔2021〕45號)精神要求,各部門分職責分工履行專項扶貧資金使用管理職責。
1、財政部門負責預算安排和資金下達,加強資金監管。
2、鄉村振興局等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資金和項目具體使用管理、績效評價、監督檢查等工作,按照權責對等原則落實監管責任。
3、加強資金和項目管理,做到資金到項目、管理到項目、核算到項目、責任到項目,并落實績效管理各項要求。
4、財政和鄉村振興、發改、農業、林業、水利等行業主管部門要配合審計、紀檢監察、檢察機關做好資金和項目的審計、檢查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