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彥輝委員:
您與王忠躍、羅利寶委員聯名提出的《關于加強小區電動車管理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1、住建局管轄的59個住宅小區中,已有38個小區經完善、新建電動車充電設施等措施達到了電動車充電設施標準配建比,其余小區因客觀條件限制,正結合小區業主充電需求,逐步配套充電設施。新建住宅小區由規劃審批部門在圖審階段保障充電設施的合理配套數量。
2、小區內充電設施建設完成后,由業主(業主委員會)、會同第三方運營機構、物業管理企業、社區共同協商公平、合理的收費標準,取得業主同意后,再運營收費。
3、住建局已開展電動車夜查專項整治行動,對轄區內59個住宅小區進行了全面摸排,下達了問題整改書6份;制定了《山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關于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相關工作正在逐步推進中。
4、住建局通過在各小區內發放關于電動車消防安全意識的宣傳單,由各小區物業不定期在小區內開展電動車安全存放、充電常識宣傳活動,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以上答復您是否滿意,如有意見,敬請反饋。
感謝您對縣政府物業管理方面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并歡迎今后提出更多寶貴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