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衛東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大對城市環境污染整治力度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為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我局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持續改善空氣質量 努力提升群眾滿意度。

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一是開展了耐火材料行業綜合整治工作。對全縣6家耐火材料企業進行了摸底排查,對尚不符合標準要求的提出做好提升改造工作,確保在2024年10月1日《耐火材料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4/ 2800—202)標準實施時能夠達標排放。二是開展了陶瓷企業綜合整治工作。對2家陶瓷企業進行了全面排查,督促兩家企業對現有露天堆存的物料入庫入棚,做到廠區車間內外綠色清潔生產。三是開展夏季臭氧污染治理行動。夏季高溫來臨之際,為有效減少臭氧污染排放,推動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以山陰縣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編制印發了《山陰縣臭氧污染治理管控工作方案》,以縣政府辦牽頭指導,聯合商務、市場監管局對全縣40多家加油站進行油氣回收專項檢查,督促建成區及周邊18家加油站完成三次油氣回收,目前已全部完成;同時加強對我縣2家產涉揮發性有機物企業監管,及時督促其更換了活性炭吸附設施中的活性炭。

二、加強河道巡查 保障水環境安全

為了全面消除劣V類水體,實現桑干河、黃水河水質量改善,確保桑干河河暢水清。1月以來,組織執法人員對桑干河和黃水河2個省考斷面進行了沿河不定期的巡查,督促各鄉鎮加強河道管護,嚴防工業廢水、養殖污水、河灌退水流入河道,影響河流水質。目前,執法人員排查河道10余次,未發生水環境污染問題。

三、加強環境執法 打擊破壞生態環境保護違法行為

1、開展冬春季大氣污染防治。縣環委辦要求全縣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圍繞大氣污染攻堅要求靠前指揮,動態調度,親自督辦,精準、有效開展環境監督執法,對排放穩定達標、運行管理規范、環境績效水平高的企業,可按有關規定納入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對監督執法中發現的問題,要督促有關企業切實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嚴格整改要求,確保整改到位,并舉一反三加強監管;對違法情節及后果嚴重、屢查屢犯的,要依法嚴厲查處,典型案例公開曝光。同時,加強聯合執法,在油品質量、涉VOCs產品質量、柴油車尾氣排放抽查、揚塵管控等領域實施多部門聯合執法,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加大執法檢查頻次,形成執法合力。督促企業落實治理責任,全方位降塵減污,全縣降塵量同比減少,初見成效,空氣質量有所改善。聯合鄉鎮各部門取締散亂污企業23家,散亂污整治成效明顯。

2、推進揚塵排放控制。為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推動我縣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著手加強工業揚塵深度治理,落實省、市要求,狠下力氣對全縣工業企業揚塵問題進行治理,累計檢查49家企業,發現場地積塵等立行立改問題33個,行政處罰1家。

3、加強煤炭洗選行業揚塵管控。為切實解決我縣煤炭行業存在的生態環境問題,進一步改善我縣生態環境質量,3月初,山陰分局圍繞企業審批手續及制度執行情況、污染防治設施和措施落實情況、固體廢物規范處置情況,對煤礦、洗煤廠、儲(售)煤場、煤炭發運站、煤泥烘干廠、煤泥晾曬場和煤矸石填埋場開展了全縣煤炭企業專項執法檢查。檢查企業40余家,對違反大氣污染防治法且整改整治不到位的利民、東榆林煤站、北周莊煤站進行了行政處罰。截至4月份行政處罰案件3起,處罰金額28.2萬元。

4、深入推進“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我局執法人員充分利用遠程監控、無人機巡查、涉煤企業專項檢查、網絡輿情以及信訪舉報等手段從2024年4月份至今共排查出“散亂污”企業19家,我局執法人員及時聯合屬地鄉鎮對19家“散亂污”企業依法予以取締,截止目前全縣“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同時,化解群眾矛盾糾紛問題共35件,分別是全國生態環境信訪投訴管理平臺舉報案件4件,正在辦理中3件;朔州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24件投訴求助問題,辦結21件,正在辦理中3件;辦結網絡輿情舉報7件;回復率100%。

以上答復您是否滿意,如有意見,敬請反饋。

感謝您對縣政府生態環境方面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并歡迎今后提出更多寶貴意見。